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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发布时间:2021-01-10 16:49 浏览次数:2282

一、报名工种

普通车工、数控车工、普通铣工、数控铣工、汽车维修工、电工、加工中心操作调整工、叉车司机(起重装载机械操作工)、保育员

 

二、报名要求

1、叉车司机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正规专业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四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三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者)
取得本职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2、加工中心操作调整工

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3.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本科(含本科)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保育员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要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联系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4、电工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或累计工作四年以上的;
(2)经过初级工培训结业。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满三年;
(2)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中级工培训结业;
(3)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职业(工种)工作。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满四年;
(2)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高级工培训结业;
(3)高等院校毕业并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

3、铣工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普通车工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
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数控车工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本科(含本科)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汽车维修工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相关职业(工种)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报名流程

根据报名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和两张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在单位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资质审核承诺书

 

四、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赵德雷:17756362119

何钟权:18010838966

郎溪县技工学校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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