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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3-03 14:32 浏览次数:2409

郎溪县中等专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中职学生资助工作,实现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财教〔20122667号)、2017年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宣政〔201710)、《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宣政〔201555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宣政秘〔2015307号)、《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目标实施方案》(宣发〔201520号)、宣城市教体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宣城市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教民生〔2017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资助工作机构:

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学校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资助工作负责。

1、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孔小平(校长)

副组长:邢合明

成员:李萍傅文斌董群、夏明慧、各班主任

2、资助工作办公室

    主任:邢合明

    成员:李萍傅文斌董群、夏明慧

二、资助工作的范围、对象、标准与年限 

享受资助政策的学生必须是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正式学籍的学生是指经郎溪县中职招生办公室注册确认学籍、纳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学生。

1、免学费: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学生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累计资助不得超过3年。

2、助学金:

①涉农专业: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每人每年2000。学生因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资助累计不超过2年。

②贫困生: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学生因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资助累计不超过2年。

③校内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勤工助学、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校内资助可重复享受(高三年级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仍然享受国家助学金)

④建档立卡: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免学费,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三、申请、审核与审定

    学生资助工作具体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取得我校学籍后,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如实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向班主任递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

①必备证件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可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是学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审核重要依据之一,学生本人对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

2、班级收集资料并初审

    班主任在接受学生申请后,对学生身份的原始证件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申请表、证明材料上报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3、学校审核及上报

    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在接受学生申请表、证明材料后,对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进行仔细审核,确保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将审核结果在学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审批后,上报郎溪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相片采集并上传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2011年秋季以后入学并且享受资助(助学金和免学费)的学生,必须进行照片采集,否则无法进入资助系统。具体要求: 

    1、时间:必须在930日前进行照片采集并上传;

    2、规格:

      ①名称:照片以学生身份证进行命名

      ②大小:在10-20k之间

      ③尺寸:高度宽度不超过200X150jpg格式的照片

五、学生资助卡

    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学生资助卡,将国家助学金直接放发到受助学生手中。

六、特殊情况处理

    已具有正式学籍中职学生因故提出休学、退学、转学、被开除或死亡等情况时,学校应深入细致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广泛宣传国家的资助政策,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备查,分别按下列规定办理:

1、如果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坚持休学、退学和转学者,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班主任签字确认。

2、因学生本人原因被学校开除者、意外死亡者,以学校办公会研究记录及相关文件作为学籍变动的证明材料。

3、凡发生前两款情况时,学校应立即停发该生下月的助学金和下学期的免学费,按有关规定上报郎溪县中职招生管理办公室完成休学、注销其学籍等相关手续,并及时报送郎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4、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因本人原因无故三个月以上未到校学习者,学校应按中职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报郎溪县中职招生办公室办理流失注销学籍相关手续。同时,应立即停止发放该生的助学金,并将该部分资金退回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认真做好学生资助信息填报工作

    中职学生资助信息实行“月报告”制度。月报告制度:每学年的9月至次年1月、3月至7月,学校若有新增加或减少的受助学生,都应在当月通过“学生资助信息维护”模块补充、修改受助学生信息,在当月实际应受助学生名单中填写本月实际发放国家助学金的金额。信息系统在每天2400对当天学校补充和修改的学生信息进行汇总。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

    资助工作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学校从职业教育改革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资助工作。学校为加强对资助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助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学校资助工作由资助办公室和财务室等部门配合实施,资助办公室承担资助工作在校学生的宣传、引导、学生的资质认定及受助学生的受助管理,财务室负责经费筹措、拨付、发放和监管,建立专门的资助资金发放的台账,并长期保存备查,为每一位受助学生办理资助。

2、提前准备、广泛宣传

    ①招生宣传:在进行招生工作的时候,同时进行政策的宣传,让新生入学前就了解政策,知道需要的材料,并且带齐相关的资料到学校报到,报到时收取资助相关的证明材料。

    ②新生报到宣传:在新生报到时,运用宣传海报、册页等方式宣传,再加上班主任耐心细致的解释,就会让学生和家长更了解政策,更清楚资料的准备,为申报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3、明确分工,加强合作

    为更好的开展资助工作,应该进一步明确分工,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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