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资【2020】2号
为切实维护我校学生的基本权益,落实国家的相关惠民政策,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20]2号),和我校人事变更的实际情况,学校校委会决定调整国家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全面负责资助工作,是我校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一、组织机构:
组长:孔小平(校长)
副组长:邢合明(分管校长)
成员:李萍、傅文斌、夏明慧、董群、各班主任
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邢合明,负责学校资助工作的日常管理;
组员:1、李萍,负责资助政策宣传解释;负责全国资助系统、建档立卡系统的维护;
2、夏明慧、董群,负责会计事务;
3、傅文斌,负责档案管理。
办公地点:四号楼二楼中办公室。
三、工作职责: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2、认真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审核资助对象并及时反馈;
3、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上报数据并维护资助管理系统数据。
郎溪县中等专业学校
2020年9月3日